近期,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酒类2类食品49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6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见附件),不合格样品涉及农兽药残留超标、质量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等问题。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市场监管局已责成裕安、霍邱等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以上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应及时将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调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职能部门。
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六安市家乐多超市经销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六安欧可超市有限公司江山赋店经销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质量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的问题
霍邱县临水镇九里香酒坊生产的高粱酒(56度),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检验机构为安徽中晟分析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特此通告。
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