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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婧雯高粱熟来红满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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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粱熟来红满天——拙品《红高粱家族》

文/王婧雯

初读红高粱是我小升初的那个夏天,似乎有些心照不宣的不一样的成长,父亲允许我看四大名著中的《红楼梦》、《水浒传》,阿来的《尘埃落定》等等一些书,莫言的作品也在其中。读完之后,像是读懂了,又好像什么也没懂。而张艺谋电影版的《红高粱》带给我的仅仅是那首“妹妹你大胆的往前走”。在漆黑夜路中,它会偶尔在我的口中哼起。

直到年1月,我在收看某音乐竞技类节目时,听到了谭晶演唱的《九儿》,这勾起了我想再一次看这本书的欲望。

新买了一本《红高粱家族》,这是浙江文艺出版社在莫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之后出的版本。这一版分为了“红高粱”、“高粱酒”、“狗道”、“高粱殡”、“奇死”五章,这和我之前看过的七章的版本有所不同。

卷首语赫然写着“谨以此书召唤那些游荡在我的故乡无边无际的通红的高粱地里的英魂和冤魂。我是你们的不肖子孙。我愿扒出我的被酱油腌透了的心,切碎,放在三个碗里,摆在高粱地里。伏惟尚飨!尚飨!”我确实带着敬畏心去看这本书,看到这一句却想起了莫言那“怀乡”“怨乡”的情感。本觉得有着爱与怨的情感才是一个复杂作家的真实情感,看似矛盾,实则真切、坦荡。可是写在卷首的话让人感到刻意的拔高,非让读者一开始就知道这是一部“崇高”的作品。我喜欢的读书形式,是自己走进这条路,慢慢去探索前面是高山还是大河,险沟或是旷野,而非一开始就告诉我这是一座名山,仿佛爬上去就能摸到天,就能到达一个人生的新境界。

莫言自诩是会讲故事的人,他能灵活运用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就像本文虽然用的是“我”(豆官儿子)的口吻,但是也通过豆官的甚至更全面的视角讲述这个故事——复杂、粗鲁、激荡之中多了一丝上帝视角的冷峻。读他的故事给人一种天马行空的感觉,不知如何开始、怎样经过、哪里结束,但是读到某处,联系前后,恍然大悟,原来如此。这也许就是王朔褒扬莫言这种夸张的“意识流”写法所说的“魔幻中国流”吧。《红高粱家族》开头第一段“一九三九年古历八月初九,我父亲这个土匪种十四岁多一点。他跟着后来名满天下的传奇英雄余占鳌司令的队伍去胶平公路伏击日本人的汽车队。”撇开交代背景和视角不谈,这段话确实让人很容易想起《百年孤独》中那个经典的开头:“许多年以后,面对刑侦队,奥雷连诺·布思蒂亚上校将会回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这种从故事中间入手,进行对家族、对历史的溯源和讲述,也属于倒叙的一种,这样能够增加故事的厚重感,给人一种娓娓道来的悠长的故事性,甚至在他色彩和意向的运用上,多了一丝神秘感。莫言曾说过“看到《百年孤独》和卡夫卡的《变形记》才知道文章可以这样写!”而之后的许多年莫言虽然极力摆脱这些影响,可是不可否认,魔幻现实主义和“意识流”确实让莫言变成了一个非常会讲故事的人,即使依旧有人如我幼时一般,说是感觉看的云里雾里。

“八月深秋,无边无际的高粱红成洸洋的血海。高粱高密辉煌,高粱凄婉可人,高粱爱情激荡。”这哪里是在写高粱,这明明是在写人——“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而这些人中以一个人物为这张大网的中心——谭晶歌中的主角九儿。

九儿其实叫戴凤莲,张艺谋的电影中巩俐灵动的交代了叫九儿的原因——“我在家排行老九,是九月初九那天生的,人家都叫我九儿,你们也叫我九儿吧。”

这个女人是悲哀的,她的父亲因为一头大黑骡子就将他嫁给了单家儿子。坐在大红轿子中的九儿本应有着少女对婆家和丈夫的美好憧憬,可是知道自己嫁给的是一位麻风病人的真相,却让这红色的轿子充满了矛盾和讽刺。

所以她在遇到劫亲之后,守护了自己的清白,却在高粱地里选择了放纵自己的身体与情感,当时的她没有明白余占鳌的那句让她放心承载着什么,单家的灭口,不仅让余占鳌做出了身份上的选择——他没有回头路,已经在心理上变相成为了土匪了,也让九儿获得了放恣做自己的新生。

这女人机智重情,面对日本人的垂涎,她用沾满罗汉大叔的血的双手涂到脸上,三分像人七分像鬼,吓退了鬼子兵。之后带有仪式感、沉重感的将脸上手上的血洗入一坛酒。

这女人豪爽有血性,当余占鳌和冷支队长都想保证自己队伍的独立性时,九儿劝二人摒弃前嫌、联合抗日。“八仙桌上,明烛高烧,余司令和冷队长四目相逼,都咻咻喘气。奶奶站在他们二人当中,奶奶左手按着冷支队长的左轮枪,右手按着余司令的勃朗宁手枪。父亲听到奶奶说:‘买卖不成仁义在么,这不是动刀动枪的地方,有本事对着日本人使去。......这酒里有罗汉大叔的血,是男人就喝了,后日一起把鬼子汽车打了,然后你们就鸡走鸡道,狗走狗道,井水不犯河水。’奶奶端起酒,咕咚咕咚喝了。”动作、话语,干脆利落、大胆豪放。

如果总是这样完美,这样一个生长在乡下的女子就会变得如神一般,九儿这个人物形象未免太过于单薄和功能性了。

九儿以自己的小脚为骄傲,“只要有一双小脚,即便满脸麻子也不愁嫁;只要有一双大脚,哪怕你脸如天仙也没人要。”;余占鳌和恋儿在一起住,九儿放手的也洒脱,找上了余占鳌的对头住在一起;有段时间九儿甚至迷上了赌博。

周迅版电视剧中的九儿在高粱地中和日本兵同归于尽了,死前的她完成了她作为妻子、母亲、英雄的任务——为救丈夫所在的小部队,与儿子深情告别之后,唱着《九儿》这首歌,伴着熟透的高粱地和无数故事发生的酒窖,随爆炸,死了。这与书中写的明显不同,褒贬不做评论,毕竟两者的创作目的有异。但是有两点我不得不夸,一是周迅在看到鬼子开始包围她之后,在高粱地中回头的这一笑。笑的不悲,笑的甚至是开心,可是却让我感到敬佩、心酸、不忍。二是改编了书中的结局,当然,确实轰轰烈烈,更加个人英雄主义,有迎合观众之嫌,但是却总的来说不像某些神剧神作,非要在死前大声号上几句表明志向,死得光荣的话,也算是值得一夸了。

书中的九儿在送饼的途中被日本兵打死了,余占鳌和豆官在为九儿报仇之后,捡起了九儿扜的拤饼,爷俩一起吃了。九儿之死书中的描写,我不赘述,但确实让我读的震撼,在结尾处才真正看到了这本书放到卷首的那段话,我就明白了,我是被这个版本的编辑误导。我误会了作者在开头就高举大旗倒读者胃口。整本书阅读再三,才觉莫言乃真性情,三十年前写这书的莫言是放肆的怀大胆的怨,这一怀一怨实则是爱得深沉,这本书中确实让我理解了在某种意义上,英雄是天生的,英雄气质是一股潜在的暗流,遇到外界的诱因,便转化为英雄的行为。

莫言用《红高粱家族》将他的家乡“高密东北乡”安放在了世界文学的版图上。

最后,我用莫言对于这片土地的评价结尾:“我曾经对高密东北乡极端热爱,曾经对高密东北乡极端仇恨,长大后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我终于悟到:高密东北乡无疑是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纵然那片土地上的人事已为沧海,可那个高粱地中的那份记忆和精神却春来秋去,依旧红。

谨以此文,纪念自己复读《红高粱家族》。

原创:王婧雯

张铁军名师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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