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归根结底是城市化社会的空间结构问题
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国乡村的发展有一个基本思路——我们希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发展基本同步。不是协调,而是基本同步,即时间上同时推进。中国的城镇化高潮始于年,在年提出城乡统筹发展,可见提出城乡统筹发展和进入城镇化高潮的时间几乎是同步的。年,中国的城镇化率为40%,也就是说我们在城镇化率还没有过半的时候就提出了城乡统筹发展,这和西方完全不一样。
十八、十九世纪,西方国家经历工业化、城市化期间,乡村逐步凋敝。在乡村凋敝一段时间后,城市郊区通过向外扩展,使得乡村振兴得以出现。这一过程持续两三百年,但是城市发展和乡村振兴是有先后的,前后脚迈得挺大。而中国是基本同步,这是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城乡关系决定的,我们不允许有一个过度衰败的乡村,所以是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但是实际上对于国家而言,这是一个难题,因为城市带动乡村能力是不大的。虽然政府的统筹能力很强,但城市带动乡村能力不强,想要统筹城乡发展,还是缺少资源。更重要的是,城镇化任务没有完成,为城镇化所做的相关政策配套不能轻易改变,城市中心主义难以改变。城市中心主义没有改变,若想进行乡村振兴,就会发现很多制度是不配套的。比如说,限制农民建房,想把指标弄到城市里来,那农民的房子建还是不建?再比如说,要保障城市的物价便宜,那还能不能保证农民增产又增收?又比如说,猪肉价格一涨价,就大幅度地增加生产,增产后猪价又大幅下跌。这背后是大量养猪户的巨大压力。这个局面目前没有得到根本改变。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来讲城乡统筹、乡村振兴,体现了执政党的决心。乡村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压舱石,是最深厚的基础,是最重要、最艰巨的发展任务,也是最大的机遇所在。这个基础的、压舱石的定位是不能改变的,所以要继续振兴乡村。
强调农业振兴,最主要的意义是农业安全
我们现在对乡村的产业振兴强调得很多,但不能指望乡村的农业产业收入能够产生可以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的财力供给。除非是一些比较特殊的地区,比如说旅游景区、淘宝村,或者是资源特别丰富的农牧区,等等。
为什么这么说?首先,在农民的收入结构中,农业收入非常少。年,全国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1.6万元,其中家庭经营性收入只有多元,即略超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三分之一。而工资性收入是多元。其实在年农民的工资性收入就已经超过了经营性收入,而且这个差距还越来越大。
其次,年,中国农业总产值是七万亿左右,而我们在农林水的财政投入是2.2万亿。也就是说,接近三分之一了。年,农业的GDP只有1.6万亿,农林水的财政投入只有亿,占农业GDP的十五分之一。从年到年,农林水的财政投入与GDP的比例从十五分之一到三分之一,甚至以后有可能到一比一。这是全国数据,在发达地区比例更重。就上海而言,农林水的财政投入已经远远超过了农业产值。所以,如果依靠农业振兴乡村,无论是依靠农业还是当地的产业,都是很难的。
再次,在空间上,非农产业向城镇和工业区集中,要执行严格的耕地保护,这一点在全国都是一样的,在发达地区尤其明显,在人地关系紧张的长三角地区特别明显。
那么,我们为什么还要实施乡村的产业振兴战略呢?我的理解是“自己的饭碗要端在自己手里”,最重要的还是农业安全问题。无论如何要将农业放在第一位,这是毫无疑问的。我们说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必要条件,但是这个必要条件离充分条件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以至于远到对于家庭来讲都不重要了,家庭越来越不依赖于农业的收入。
当然,产业振兴对于乡村振兴的意义也不仅仅限于涉农产业对于全局的意义,对于乡村当地来说,也是十分重要的。现在很多人在提乡村振兴一二三产业联动,这是有实际价值的,但是也要放在城市化社会的空间布局的语境下来思考。“农旅结合”,农是农业,旅是旅游,也涉及城市化社会的空间结构问题。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中一个一定不能放弃的必要条件,但是它对于充分条件的意义越来越小。乡村振兴,归根结底是城市化社会的空间布局优化的问题。英国、法国、美国都是这样的。
英国城市学家埃比尼泽·霍华德在《明日的田园城市》中提到,居住在英国城市的人不断向外搬,越搬越远,最后覆盖了全国,乡村就这么复兴了。但是这种复兴和产业并没有多少关系,并不是产业的复兴引来了人口,而是外来人口带来了生机与活力。但日本就不是这样。日本也曾一度有这样的外迁,也就是向郊区发展,但是在年以后又再次向城市集中。所以,欧洲的经验不一定能适用于东亚社会。即使有人口自由流动的机制,比如日本,人口也不一定愿意回到乡村。可能有文化因素的影响。在东亚的文化中喜欢热闹。欧洲人可能愿意在偏僻的地方呆着。
产业振兴对于乡村当地的意义还有另外一个层面,那就是我们要